对于本科法律专业和非法律专业的学生来说,想要拿到英国或英联邦的solicitor资格,其实都是可能的。
我们先来说说非法律本科学生的途径:
首选需要一个GDL ---graduate diploma in law。这是英国的一个法律证书,提供给英国非法律本科生,或海外非法律本科生的法律证书。九个月全日制,一共八门课,涵盖法学专业的主要内容。费用4000-15000英镑不等。上课时间几乎是英国LL.M的两倍。这个证书在香港也有用(加试几门考试)。
完成GDL后,通过1年的培训(法律执业技能)拿到LPC legal practice certificate,费用大概在9000镑到-18000镑不等。通常为10个月。培训机构可以是大学(卡迪夫大学,伦敦城市大学),或是培训机构(University of law, BPP law school ,kaplan之类(英格兰及威尔士律师协会认可机构清单里找)。
在完成GDL和LPC之后,就是最难的一步,两年的TC training contract. 难点在于英国律所每年提供TC实在有限,而不完成两年的TC,就不能在英国宣誓成为SOLICITOR。当然,这一步骤可以去英联邦的其他地区进行(需要完成部分要求)。
所以,对于非法律本科的同学,如果没有在英国成为Solicitor,仍然可以去英联邦的国家成为solicitor,尤其是热门地区香港和新加坡。
而对于法律本科的同学来说,想成为Solicitor,需要作为律师在国内执业满一年,这之后同样要先攻读GDL加LPC。在攻读这两个证书的两年期间,如果能顺利通过QLTS(英国律师转化考试,KAPLAN提供这个培训),就可以免除两年的TC期,直接被授予英格兰和威尔士的SOLICITOR。事实上,通过QLTS考试的概率还蛮大,甚至很多同学第一年GDL结束的时候就能通QLTS。而如果能找到TC,那就更好了,因为TC就是工作合同,律所给的实习期平均工资是4万镑加BONUS,超过英国本土的平均工资,并且事务所可以把之前的GDL/LPC的学费报销掉。
无论是法律本科和非法律本科的学生,如果没能通过QLTS,也没有找到TC,最终没有拿到英国的SOLICITOR。那么凭GDL在一些学校加修几门课就可以拿到LL.B,凭LPC再修几门课就可以拿到LL.M,这个回国后也是认可的。
我们现在来拿英国的GDL—LPC—QLTS和热门的美国LLM—BAR比较:
1、费用和时间:
英国的GDL-LPC一般是两年,快一点一年半就能结束,诺森比亚和法律大学就有9个月GDL+7个月LPC的项目,学费在15万人民币左右;而美国的LL.M基本时长是一年,学费在20万人民币以上。
2,含金量
学习内容扎实。一年的GDL学的是法律核心课程,一年的LPC是律师的执业技能。相对于美国LL.M只有一年的专业知识的学习,内容扎实很多。
3、考BAR的可能性:
即便中国学生GDL-LPC后拿不到TC,通过QLTS可能性比美国BAR要高不少。
4、当地执业的可能性
美国通过了BAR,在当地基本上不可能留下。而在英国即使拿不到TC,也可以试试其他英联邦地区,尤其是香港和新加坡。况且之后英联邦国家间的Solicitor基本上都是互相认可的。
5,含金量
英国的GDL+LPC两年训练是很系统的,这两个培训就是专门培训执业律师的课程;美国的LL.M从培养律师的核心课到理论课程都有,而且时间少很多。
对于中国人而言,海外律师资格的作用主要还是取决于中国和哪个法域的商业关系更多。英国所比美国所更加国际化,除了英联邦国家可以使用,在欧洲,英国的solicitor在一定范围也可以使用,而我们周边的印度、巴基斯坦、斯里兰卡、马来西亚也主要使用英国法。
综合来说,去英国拿一个海外律师资格,不仅是从节省时间金钱成本上来说,还是将来从业的地域范围上来说,都不失为一个好的选择。